法治副校长调处一起校内学生意外伤害赔偿纠纷
2025-10-21 14:45:13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谭好 | 作者: | 点击量:8954
湖南法治报讯(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萌 通讯员 李清高 胡佳)自少年法庭在临澧县法院新安法庭挂牌成立以来,新安法庭(少年法庭)始终秉持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精髓,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,积极延伸司法职能,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,尤其在未成年人保护和校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。近日,少年法庭就通过这一机制成功调处了一起学生意外伤害赔偿纠纷。
某小学两名学生在课间奔跑时发生碰撞,造成其中一名学生黄某门牙摔断的事故。事发后,黄某家长就医疗费和后续治疗费等赔偿问题,与学校及对方家长产生分歧,矛盾存在激化并进入诉讼程序的风险。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的法庭庭长李清高得知消息后,迅速启动纠纷快速响应机制,第一时间联系学校及涉事双方家长,精准判断出纠纷的核心争议在于责任划分与赔偿标准的认定。
为有效防止矛盾升级,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,并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成长的影响,法庭决定优先采取调解的方式,组织涉事学生家长及学校代表开展三方协商。在调解过程中,法庭干警发挥专业优势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向当事人清晰阐明各方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比例,并耐心听取各方意见,积极疏导对立情绪,引导当事人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、维护和谐家校关系的大局出发,互谅互让。最终,三方就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达成一致,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,纠纷得到圆满解决。
下一步,新安法庭(少年法庭)将继续深化和推广此类工作经验,不断丰富和发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的“枫桥经验”,为未成年人安全、健康、快乐成长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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